福州分行营销活动
1、活动时间:2007年11月10日至2008年1月31日
2、活动对象:兴业银行大洋百货联名信用卡客户
3、活动主要内容:
(1)填表赠好礼
活动期间,凡申办兴业银行大洋百货联名信用卡并提供完整证明文件的客户即可获赠一份精美好礼,每人限赠一份,累计送出10000 份,送完即止。
说明:“填表礼”由银行卡营销中心开展驻点营销或上门营销的员工现场派发。
(2)刷卡满额送好礼
活动期间(2007年11月17日至2008年1月31日),以兴业银行大洋百货联名信用卡客户刷卡消费的累计金额由高到低排名,按排名可依次获得以下几个奖项(限累计消费金额满3888 元的福州地区客户参加)
特等奖1 名, 赠送价值5000元的台式电脑一台
一等奖2名, 赠送价值3000元的手机一部
二等奖10 名, 赠送价值1000元的数码相框一个
三等奖100 名, 赠送价值300元的电炖盅一个
活动细则-“刷卡满额送好礼”
(1)“刷卡满额送好礼”活动自2007年11月17日起至2008年1月31日止,以刷卡消费时间为准。
(2)凡正常使用卡片、信用状况良好的兴业银行大洋百货联名信用卡持卡人均可参加本次活动。
(3)同一持卡人名下多张兴业银行大洋百货联名信用卡主卡交易可合并计算,附属卡不能单独参加本活动,交易全部计入主卡账户。双币卡美元交易按1:8折算为人民币。
(4)“刷卡满额送好礼”活动要求的刷卡消费不包括房地产、汽车、医院、学校等低扣率或零扣率商户的消费。取现、转账和缴交各种利息、年费、手续费等交易不参加此活动,退货交易不参加活动。
(5)符合条件的客户可同时参加“刷卡送话费”和“刷卡满额送好礼”活动。每项活动所设礼品限获一次。
(6)“刷卡满额送好礼”以持卡人在 2007年11月17日至2008年1月31日的累计消费金额进行排名参加评选,产生特等奖和一至三等奖共计113名。
(7)“刷卡满额送好礼”活动统计客户排名时,有累计金额相同的,按刷卡消费达到的时间先后排名,先到的排名在前。
(8)客户的获奖信息将于活动结束后3个星期内通过手机短信方式告知。获奖客户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兴业银行大洋百货联名信用卡到兴业银行福州分行银行卡营销中心(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65号华闽大厦七楼)领取。领奖截止时间:2008年4月30日 。
(9)本活动涉及的礼品均由供应商直接提供,礼品质量问题、售后服务及配送均由供应商负责,可联系供应商处理;礼品以最终送出的实物为准,不得兑换现金。
(10)所获礼品应缴纳的相关税费,请中奖客户自行到相应税务局缴纳。
(11)兴业银行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保留对本次活动的解释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