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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09 卡片介绍

卡面介绍:

银联人民币白金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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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Card标准双币白金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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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SA标准双币白金卡:

 

MasterCard标准双币白金卡和VISA标准双币白金卡为人民币及美元双币种信用卡,是符合国际标准的、同时有人民币和美元两个结算的信用卡,可在境内外贴有“银联”和“万事达”/“威士”标识的商户、自动柜员机上使用。
银联人民币白金卡为人民币单币种信用卡,是符合国际标准的、使用人民币结算的信用卡,可在境内外贴有“银联”标识的商户、自动柜员机上使用。

创意概念:

我们精心为您献上一张以尊贵银色为底色、一朵晶莹涟漪为底纹的白金信用卡。水波涟漪荡漾,宁静致远,大气而不张扬,彰显您的审美品位。
水,象征身份与财富辐射出的影响力,从容不迫中暗含了无限扩展的张力;财富之外更以水的恬静、祥和表现出您凌驾于财富之上的超然气度;
水,更象征白金客户富而不骄,稳重内敛的气质。
兴业银行白金信用卡将有如涟漪跃动,不断发展,永续延伸。

 

li09 用卡指南

安全用卡:

 

刷卡密码 随心选择:

在境内刷卡消费时,兴业银行白金信用卡为您提供了“签名”或“签名+密码”两种消费确认方式,全面照顾您的安全需求,您可根据需求选择任一消费确认方式。

免费短信 实时通知:

我行为您免费提供互动短信通知服务,只要您刷卡发生交易,您的手机即可实时收到短信通知,让您全面掌握卡片使用动态,保障账户安全(若您在境外交易,需开通手机漫游功能)。

挂失零风险 安全乐无忧:

如您遇卡片遗失,可致电24小时白金贵宾专线400-88-95561或通过短信办理挂失手续。挂失立即生效,无须担忧挂失之后的所有风险。

海外紧急支援服务:

兴业银行白金信用卡特别为您海外出行提供紧急支援服务。您只需拨打我行24小时白金贵宾境外专线+86-21-38429696或国际信用卡组织提供的免费联络电话,即可获得紧急替代卡、紧急现金支援、自助柜员机分布向导、挂失等各项全球紧急支援服务。
注:不适用于银联人民币白金卡。

紧急替代卡 随办随到:

如果您在国外旅行时,发现白金信用卡不慎遗失或被窃,而您仍需继续使用信用卡时,可以致电我行24小时白金贵宾境外专线+86-21-38429696或国际信用卡组织提供的免费联络电话挂失信用卡并申办紧急替代卡。我行在接到您的要求后,会立即联系国际组织为您办理紧急替代卡。 国外发卡机构会主动与您联络,并确认取卡时间、地点与方式。申请紧急替代卡后,您应在同一地点至少停留48小时以上,以方便联络,并为您及时寄达信用卡。
紧急替代卡仅限本人领取,领取时需出示您的有效身份证件,若证件遗失,需要您提供证明您身份的文件。紧急替代卡超过5日未领取,将会被自动注销。紧急替代卡只能用于刷卡消费,不能预借现金。紧急替代卡只在指定时间内有效(一般90天),到期后即自动失效,需您自行剪断丢弃。
注:不适用于银联人民币白金卡。

紧急现金支援 解忧排难:

注:不适用于银联人民币白金卡

本服务是为您在境外遗失信用卡后尚未收到补发新卡期间,需要提取现金而提供的一项紧急支援服务。您可以致电我行24小时白金贵宾专线400-88-95561或国际信用卡组织提供的免费联络电话申请。在补发的新卡激活前,对同一持卡人最多只能提供一次境外紧急现金援助服务。紧急取现的限额为等值800美元。

海外紧急支援服务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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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用卡温馨提醒:

1、为了保障您的用卡安全,请您尽量避免使用过于简单的交易密码,如123456或您的生日等;敬请避免以明文方式(如写在纸上等)保存,减少密码泄漏的风险。
2、请您切勿向他人泄漏卡片交易密码,请避免选用易于猜测的号码作为密码或以明文方式(如写在纸上等)保存,请将密码不定期进行更换,以防他人破译您的密码。
3、消费时请避免让贵卡离开自己的视线;使用交易密码时,请注意周围是否有他人偷窥、偷录,避免您的交易密码被他人窃取。
4、请不要随意把您的身份证、信用卡转借给他人使用,请不要轻易泄露银行卡的卡号及其有效期。
5、在您收到可疑手机短信时,请谨慎确认。我行信用卡仅通过以下号码向您发送短信:移动95561、联通1069009595561,若您收到…..,如有疑问请直接拨打24小时白金贵宾专线400-88-95561进行查询。
6、请避免使用不明链接或不明电子邮件提供的银行网站,防止他人利用网络盗用您的卡号及密码。
7、为防止您的信用卡被冒用,必要时,信用卡中心将通过电话与您核对个人资料,但不会要求您告知交易密码或进行转帐之类的操作,请您保持一定的警惕性。

 

还款方式:

“易还款”“享”您所想 ---- 兴业银行“易还款”特色服务
详情请点击http://creditcard.cib.com.cn/card/repayWay/

 

超爽积分 好礼无限:

您持兴业银行白金卡无论刷卡消费或预借现金,均可累积积分,用于兑换礼品、礼券、航空里程及其它服务;更可在我行指定的商户体验全新的积分消费,把积分当钱花;积分不够时您还可预借积分,用明天的积分换今天的礼品。
查询积分礼品、积分消费商户或了解《兴业银行信用卡积分活动细则》,请登录兴业银行信用卡http://creditcard.cib.com.cn或致电24小时白金贵宾专线400-88-95561查询。

永久有效,轻松累积

● 签账消费或预借现金,满人民币 1 元积 1 分,满 1 美元积 7 分,境外通过 MasterCard/Visa 网络完成的签账消费,积分三倍。
● 积分在信用卡有效期内有效;卡片到期续卡后,积分自动延续;信用卡账户关闭或注销后,剩余积分将被清除,且不可再恢复。
* 积分规则如有变化,以银行网站最新公告为准。

积分消费,分分当钱

● 您可在兴业银行专用POS机上刷兴业银行白金卡,用卡内的积分按比例折算抵付消费金额。积分折算比例为:400积分=人民币1元,抵付的金额是1元的整数倍。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保留变更积分折算比例的权利。
●刷卡前请告知收银员用积分消费,如要求核实身份证,请配合出示,刷卡成功后请在签购单上签字确认。
●白金信用卡积分不足抵扣消费金额,或当消费金额不是1元的整数倍时,金额不足的部分或不足1元的金额将按一般刷卡消费从您的白金信用卡中扣除。
● 举例说明:若您的信用卡账户累积积分4000分,可折算的人民币为10元,如您购买12元的商品,兴业银行会扣除您白金信用卡账户的4000积分,并记一笔2元的刷卡消费;如购买9.8元的商品,兴业银行会扣除您白金信用卡账户的3600积分,并记一笔0.8元的刷卡消费。
*积分规则如有变化,以银行网站最新公告为准。

预借积分,积分乐透

●积分不足也能兑换礼品,用明天的积分换今天的礼品。
●最多预借5万积分。
●预借积分可在未来6个月内通过正常积分累积进行偿还。
●到期未能偿还的积分,以每积分0.004元从信用卡中出账。
*积分规则如有变化,以银行网站最新公告为准。

 

航空里程,“分”行天下

上航、南航、东航、国航、海航、厦行、深航等众多航空公司飞行里程可供兑换。
各家航空公司具体兑换规则请登陆在线兴业 www.cib.com.cn 信用卡网上银行或致电400-88-95561查询。
*更多航空公司里程兑换即将推出,敬请期待。

篇篇有礼,分享无限

●我行为尊贵的您准备了众多篇目的精美积分礼品,随时恭候您的兑换。
●您可以采用全部积分或者“积分+ 现金”的方式来兑换您心仪的礼品。
●您只要填妥《积分兑换表格》并传真或邮寄回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登陆兴业银行信用卡网站http://creditcard.cib.com.cn 进入积分商城,进行在线兑换,或直接致电24小时白金贵宾专线400-88-95561,只要提供礼品编号和礼品名称,我们的白金卡服务主任会在线为您兑换您心仪的礼品。

积分查询,轻松便捷

●短信查询:用申请信用卡时登记的手机号码,填写“30****”,****为信用卡卡号末四位;移动用户发送至95561,联通用户发送至1069009595561。
●对账单查询:您可在收到的每期白金信用卡对账单上查询到积分余额及变动情况。
●网络查询:登陆兴业银行信用卡http://creditcard.cib.com.cn的信用卡网上银行,可以查询您积分累积或使用的明细。
●电话查询:主卡持卡人可致电24小时白金贵宾专线400-88-95561查询积分情况。

免息分期 轻松拥有:

兴业银行信用卡现已全面推出免息分期付款业务,您可在指定商场、网上分期商城或通过邮购商品目录订购您心仪的商品,无需一次性支付总价款,提前享受兴业银行白金信用卡为您奉献的精品生活!详情请登录兴业银行信用卡http://creditcard.cib.com.cn查询。

 

li09 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卡种银联人民币白金卡

MasterCard标准双币白金卡
VISA标准双币白金卡

年费主卡RMB2600元/卡RMB2600元/卡
附卡RMB1200元/卡RMB1200元/卡
循环信用利率日息万分之五,按月计收复利
滞纳金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最低RMB 20元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最低RMB 20元或USD 3元
预借现金手续费
(含透支转账)
人民币:预借现金金额的1%,最低RMB 10元/笔(不分同城异地)。其中,网上银行、手机银行预借现金交易免手续费人民币:预借现金金额的1%,最低RMB 10元/笔(不分同城异地)。其中,网上银行、手机银行预借现金交易免手续费 外币:预借现金金额的2%,最低USD 2元/笔
溢缴款取现或转账手续费金额的千分之五,最低收RMB 5元/笔金额的千分之五,最低收RMB 5元/笔或USD1元/笔
国外交易汇兑手续费——交易金额的1.5%结付
境外紧急取现手续费金额的2%,最低RMB20元/笔或USD2元/笔
境外紧急取现服务费免费
境外补发紧急替代卡服务费
超限费免费
挂失费(不含补卡)
纸质密码函重制费
补换卡费(普通/加急)
加急制卡费(含邮递费)
调阅签购单手续费(副本)国内
国外
账单补制手续费
互动短信服务费

 

 

li09 领用合约

 

兴业银行白金信用卡领用合约

兴业银行(以下简称“甲方”)现与兴业银行白金信用卡申请人(以下简称“乙方”)就乙方自愿向甲方申领使用兴业银行白金信用卡(银联人民币白金卡和/或MasterCard标准双币白金卡和/或VISA标准双币白金卡,以下简称“信用卡”)的相关事宜达成共识,并签订如下合约:

第一条 申领

  1、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所有申请资料和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合法的,并同意或授权甲方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以必要方式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监管部门或其指定的信用征集机构、有关部门、单位或个人调查、核实有关其财产、资信等情况,并留存相关资料。甲方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的个人信用报告用于以下业务:
  (一)审核个人贷款申请的;
  (二)审核个人贷记卡、准贷记卡申请的;
  (三)审核个人作为担保人的;
  (四)对已发放的个人信贷进行贷后风险管理的;
  (五)受理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贷款申请或其作为担保人,需要查询其法定代表人及出资人信用状况的。
  2、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同意甲方对其个人资料进行收集、处理、传递及应用。
  3、甲方承诺恪守对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个人资料和资信状况的保密义务,但法律、法规、规章或监管当局规定必须予以披露,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国内外银行卡组织报送信用材料,以及甲方业务处理的必要需求除外。
  4、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财产资信等状况决定是否同意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的领卡申请,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提供合适的担保。
  5、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书面申请决定是否为乙方指定的人士发放附属卡。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均同意对用卡所产生的全部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若附属卡持卡人为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乙方承诺对主卡和附属卡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负清偿责任)。乙方新增附属卡持卡人仍需履行本合约。

第二条 使用

  1、甲方核准乙方领卡申请的同时核定乙方的信用额度,乙方与其附属卡持卡人共享信用额度。若乙方同时持有多张甲方发行的信用卡,各卡实际使用额度的总和不得超过乙方的信用额度。甲方有权根据乙方资信状况的变化来调整其信用额度,无需另行事先通知乙方。
  2、为保护持卡人利益,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在收到信用卡的同时,应立即在卡片背面签名栏内签上与申请表签名相同的签名。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在用卡时务必使用这一签名,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应损失由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承担。
  3、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可选择密码加签名的方式或只使用签名的方式来确认消费交易的有效性。所有使用密码完成的交易,均视为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本人进行的交易。由于密码保管不善而造成的损失,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将自行承担损失。 若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遗忘密码,可申请补制,并承担补制密码函的手续费。
  4、由于交易习惯或交易特殊性质,毋须或无法进行签名的,如邮购、未及时列入结账单的旅店消费、网上购物、 网上转账等,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不得以交易单据上无签名或无交易单据为由拒绝付款。若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 消费的单据或其内容不全,但经查证交易确实存在的,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 不得拒绝支付该交易款项。
  5 、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不能将信用卡用于任何非法场所,包括购买当地法律禁止的商品及服务,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自行承担在非法场所使用导致的风险。

第三条 费用

1、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的领卡申请在获得核准后即应缴纳年费。
2、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激活卡片前不得使用甲方所提供的信用卡专享权益,如已使用上述权益,则视同为持卡人已激活卡片,甲方有权收取其当年年费及专享权益相应的服务费用。具体权益及收费标准以甲方对外公告为准。
3、对于非现金交易,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在免息还款期内偿还全部款项,则无须支付利息。否则,甲方将从记账日起至上述款项获得清偿时为止按月计收复利。免息还款期为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的非现金交易从记账日起至月结账单的到期还款日止。
4、对于预借现金交易,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应按交易金额的一定比例缴纳手续费;同时甲方从记账日起至该笔款项获得清偿时止按月计收复利。预借现金还要遵守银行监管当局和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关于境内、外每日最高累计取现额的规定。
5、对于信用卡内的存款,甲方不计付利息。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可采取转账或提取现金的方式使用该笔资金。转账方式中,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应按交易金额的一定比例缴纳手续费;提取现金应支付取现手续费,并受本条第4款中每日最高累计取现额的制约。
6、对于超过信用额度用款的,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将不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应支付未偿部分从记账日起按规定利率计收的利息,还应支付超过信用额度部分的超限费。
7、对于银联人民币白金卡,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在境外的柜员机、商户、网站上使用银联人民币白金卡所产生的其它币种与人民币的清算汇率依照中国银联的规定办理。
8、对于MasterCard标准双币白金卡及VISA标准双币白金卡,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在境外要求以外币结算的商户、网站使用该卡进行的交易,均以美元计算,还款时亦同。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以外币结算方式进行的消费和取现所产生的其它币种与美元的清算汇率依照MasterCard或VISA国际组织的规定办理。
9、本领用合约中所有涉及收费项目的具体收费标准、利率等,详见附件《兴业银行白金信用卡收费标准》的约定。附件中的收费标准、利率等的变化,参见本合约第十条第2款的约定。 附件若有变更,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可从甲方提供的服务渠道获得新的《兴业银行白金信用卡收费标准》。
10、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注销卡片后,不得再使用甲方所提供的信用卡专享权益,如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仍继续使用上述权益,则甲方有权收取其专享权益相应的服务费用。具体权益及收费标准以甲方对外公告为准。

第四条 对账单

  1、若乙方的应付账款发生变动或尚未清偿余额,甲方应于当期账单计结其账务后向乙方寄发对账单。乙方不得以未收到对账单为由,拒偿其卡内债务。
  2、乙方未收到对账单时应主动查询。若乙方对于对账单中的交易有异议,应在到期还款日前提出查对要求,否则视同乙方认可全部交易。
  3、乙方可请求甲方向收单机构调阅签购单,若调查结果证明该交易确属乙方或其附属卡持卡人所为,则乙方需支付调阅签购单的手续费及查证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鉴定及其他额外费用。
  4、乙方有权向甲方免费索取最近三个月的对账单,索取三个月以上的对账单则需支付手续费。

第五条 还款

  1、乙方同意承担主卡及其附属卡所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费用(年费、预借现金手续费、超限费、滞纳金等)、透支利息、透支取现款、分期付款未偿款项、透支消费款项。还款顺序为利息、费用、透支取现款、分期付款应付款项、透支消费款。
  2、乙方当期最低还款额为下述金额的总和:当期信用额度内消费金额的10%、超过信用额度的全部消费金额、分期付款每期应缴金额的100%、当期预借现金金额的10%、前期所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当期全部费用和利息。
  3、若乙方在到期还款日前未能还清当期最低还款额,甲方有权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一定比例计收滞纳金。
  4、若乙方选择以其名下的兴业银行借记卡自动转账还款,则乙方授权甲方在到期还款日从该借记卡活期账户中扣款偿还信用卡 该期对账单的全部应还款或最低应还款 (由乙方在申请开通本功能时选定)。如该借记卡活期账户可用余额不足,则将余额全部扣减用于还款。

第六条 有效期

  1、信用卡卡片的有效期为五年,逾期自动失效,但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使用信用卡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因信用卡过期而改变。
  2、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如未在卡片有效期满前一个月书面或电话通知甲方要求终止使用此卡并办理销户手续,甲方视同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同意到期更换新卡。甲方有权决定是否为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更换新卡和收取年费。
  3、乙方有权办理销户手续以终止用卡,此时乙方应一次性偿还其信用卡所有账款并将信用卡及其全部附属卡交还甲方或自行剪毁。同时乙方仍须承担该卡在销户前后所发生的其应承担的未清偿债务及各种损失。甲方对已收取的年费不再予以退还。

第七条 所有权

  1、甲方保留收回或不发卡给乙方的权利,乙方未按本合约使用信用卡,甲方有权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而:(1)中止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使用信用卡;(2)自行收回或授权所属机构和特约商户没收信用卡:(3)将该卡列入止付名单。在以上情况下,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应继续承担偿还全部费用、欠款和利息的义务,且全部未偿债务均视为到期并须一次清偿。
  2、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不得出租、转借或以其它方式交由他人使用信用卡,否则甲方有权按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收取罚金,且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 其它

  1、如信用卡遗失、被窃、卡片信息外泄或被冒用等情形发生,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应及时向甲方办理挂失。挂失在经甲方确认后生效,甲方为此收取挂失手续费。甲方根据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的需要将为其补办新卡,并收取补换卡手续费。凡挂失生效前所发生的损失均由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承担。 若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与他人合谋,或有其它不诚信行为,或不配合甲方调查情况时,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2、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超过到期还款日未归还透支款等款项的,视为违约行为。在此情况下,甲方有权将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的个人资料和资信状况在催收账款的必要、合理范围内予以披露;有权自行或委托律师事务所、债务催讨公司等其它第三方机构追讨或代为追讨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的欠款。甲方因催收或委外催收而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第三方代理服务费等款项均由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承担。
  3、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在领卡申请表中所填写的信息如有变更,须立即通知甲方,否则,甲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和法律责任。
  4、信用卡损坏而无法使用时,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应将卡片交还甲方或自行剪毁。甲方将为乙方补发新卡,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承担补换卡手续费。
  5、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与特约商户或甲方之外的受理银行发生交易纠纷时,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不得以纠纷为由拒偿其因使用信用卡而发生的债务。
  6、甲方评估发现乙方存在不能偿还债务、违反领用合约等情形或存在此种可能性,甲方有权因风险控管需要暂停乙方使用信用卡。

 7、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若使用信用卡进行网上支付,则须与甲方另行签订协议,乙方在此充分知晓互联网上使用信用卡的潜在风险和损失。 
 8、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自愿接受甲方和善意第三方的促销礼品、礼遇及促销信息宣传(包括但不限于电邮、信函、账单信息、账单夹寄宣传品、短信等)。
  9、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满足甲方促销活动条件而获赠礼品(积分),但在获赠礼品(积分)后内因销户、退货或其他原因不再符合活动条件,甲方有权按促销活动细则从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的兴业银行信用卡账户中扣除赠送的礼品(积分)价值。

第九条 法律适用

  1、本合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部门的规章、规定,未尽事宜依据金融惯例和甲方业务规定办理。
  2、甲方与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在履行本合约的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提起诉讼者,由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 声明

  1、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已详尽阅读并完全知晓和承诺遵守《兴业银行信用卡章程》和本合约,包括其中免除或限制甲方责任的条款。
  甲方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注意关于甲方责任免除或限制的条款,并已经按照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的要求对相关条款进行了解释说明。
  2、本合约所依据的《兴业银行信用卡章程》的修改,收费项目或标准的变化,利率的调整等,一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并公布后立即生效,不再另行单独通知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修改后的条款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兴业银行信用卡章程》可在在线兴业www.cib.com.cn上查阅。

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保留对所有文字说明的最终解释权,提供具体服务内容及细则以最新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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