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 仲夏送好礼,美‘粒’有新意

活动时间:2010年7月1日至10月2日,礼品领取时间为2010年7月10日至10月3日期间的每周六、周日,共计26个兑换日。

活动城市:杭州、义乌、温州、台州、嘉兴、绍兴

活动内容:活动期间,持兴业银行信用卡于境内刷卡消费满3笔,且每笔金额满288元,即可在指定时间凭信用卡及签购单到指定地点领取蒙牛真果粒牛奶饮品1箱。

礼品领取:浙江地区10家大型超市(见下表)

地区

超市/卖场

地址

杭州市

家乐福涌金广场店

延安路135-139号

杭州市

物美西城店

西城广场文二西路551号

杭州市

世纪联华运河店

金华路运河广场2号

杭州市

世纪联华外海店

杭州市庆春东路58号

杭州市

沃尔玛东新店

香积寺东路58号

义乌

乐购义乌店

义乌市北苑街道望道路266号

温州

世纪联华南国店

温州市锦绣路南国大厦

台州

锦江百货

台州市椒江解放南路251-253号

嘉兴

嘉兴易初莲花超市

嘉兴市东升路西与二环西路交叉口

绍兴

供销超市(新河弄店)

绍兴市解放北路219号新河弄口

活动细则:

1、交易时间以签购单上打印时间为准;礼品领取时间为2010年7月10日至2010年10月3日期间(共26天)的每周六、周日10:00-20:00,每卡每日限领1箱,每卡每月限领2箱,每位客户每月限领10箱。(注:10月3日仅接受兑换礼品,当天发生的交易不参加兑奖)

2、参加活动的任意2笔刷卡消费不得为同一日且为同一商户的交易;领取过本活动礼品的交易不再重复参加同期开展的其它兴业银行信用卡活动。

3、领取礼品需凭本人兴业银行信用卡及符合活动条件的签购单原件至指定地点领取,信用卡卡号及签购单上的卡号须一致且为同一张卡,主附卡交易不合并计算。

4、领取礼品后工作人员将收回签购单原件,对于无法提供或拒绝交回签购单原件的将不提供领取礼品的机会。

5、如持卡人获赠礼品后发生退货导致不符合活动受赠礼品条件,以及以同笔交易重复参与活动的,兴业银行将按本次活动礼品当地市场价格从持卡人信用卡账户扣除相应款项。

6、取现交易、网上交易、境外交易、预付款交易以及部分类型商户的交易不可参加本活动,不提供领取礼品的机会。不能参加本活动的商户类型详见本行网站公布的《不参加活动商户类型一览表》,商户类型可通过签购单上“商户编号”的第8位至第11位进行识别。

7、本活动礼品为蒙牛真果粒牛奶饮品,规格为每箱12盒,每盒250ml。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保留更换同等价值礼品的权利;获赠礼品不可兑换现金,所获赠礼品的个人所得税由持卡人自理。

8、本活动礼品均由生产商或供应商直接提供,相关的礼品质量及服务事宜以及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生产商或供应商负责,兴业银行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9、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兴业银行保留对本次活动条款进行解释的权利,并有权根据情况取消本活动或增删、修订本规则(包括但不限于礼品领取地点、领取时间及赠礼标准等),并于网站、账单、语音电话等媒体或银行网点公告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