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活动内容】
2008年4月21日至6月20日,刷兴业银行信用卡有机会获赠高额积分,所赠积分可用于积分消费、航空里程兑换、积分换礼等。
优惠一:活动期间刷卡消费或取现,单笔金额满100元的交易累计达6笔或以上,即有机会获赠2万积分,先满先送,限赠1万人;
优惠二:活动期间刷卡消费或取现,累计金额满2.8万元,即有机会获赠6万积分,先满先送,限赠2,000人;
注:以上优惠不能同时享受。
【活动细则】
本活动仅限北京、无锡、义乌、江阴、宜兴、温州、台州、湖州、绍兴、临安、嘉兴、富阳、上虞、南溪、东莞、佛山、顺德、中山、焦作、三门峡、安阳、新乡、泉州、乌鲁木齐、南宁、漳州、龙岩、莆田、宁德、三明、南平地区的持卡客户参加。
除大洋百货联名卡、天虹百货联名卡以及星夜•星座信用卡不参加本次活动之外,其他正常使用卡片、信用状况良好的兴业银行信用卡客户均可参加本次活动;若同时拥有多张兴业银行信用卡,则大洋百货联名卡、天虹百货联名卡以及星夜•星座信用卡所发生的交易不计入本次活动。
客户所属地区划分,以客户主卡的账单地址所属城市为准;若同一客户拥有多张兴业银行信用卡主卡,且账单地址归属不同城市,则原则上以活动期间交易笔数最多的那张主卡的账单地址为准,其中附属卡交易计入主卡账户。
本活动所指“交易”含刷卡消费和取现,且以兴业银行信用卡系统记录的交易时间为准;对于预授权交易,以预授权完成时间为准;转账和缴交各种利息、年费、手续费以及退货交易等除外;分期付款交易(含邮购分期、消费分期和商店分期)和积分消费交易不计入本次活动。
汽车销售类、房地产类、学校类、医院类、承包服务类、政府服务类、网上交易类、批发类、农业服务类、非银行金融机构类(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期货公司、股票交易、保险公司、会计、审计等)等低扣率、零扣率商户交易以及其他不计积分交易均不参加本活动。
同一客户名下多张主卡交易合并计算,美元交易按照1:7折合人民币。
本活动所赠送积分数量有限,先满先送,两重优惠不能同时享受;兴业银行将通过信用卡网银creditcard.cib.com.cn、信用卡账单或短信等渠道进行宣告;同时本次活动将提请公证处公证。
获赠积分的客户,兴业银行将在2008年7月中旬进行短信通知,并在短信通知后4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计入持卡人有效的主卡账户。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兴业银行保留对本次活动条款进行解释的权利,并有权根据需要取消本计划或增删、修订本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参加资格、消费时间及消费金额统计、赠礼标准),并于兴业银行相关媒体(如网站、账单、语音电话)或各分支行网点公告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