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以下费用和交易不计算积分:

1、信用卡转账交易、电话/网银预借现金交易、人民币网上支付交易、代扣代缴交易(不含保险代扣保费业务)。

2、信用卡年费、利息、积分兑换自付金和各项费用(如取现交易手续费、滞纳金等)。

3、标准白金信用卡持卡人发生的溢缴款交易不计积分。

4、广州移动联名卡(IC卡)的电子现金账户圈存交易和电子现金消费不计积分。

5、特定类别商户的签帐消费,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汽车销售、批发类交易、电信电视缴费、典当拍卖、公共事业类、医院、初级和高等学校、大学、学院、专业学校、慈善和社会服务、非赢利事业、罚款、保释金和债券、纳税、政府服务、使领馆收费、政府贷款等;以及下表中所列的特定商户类别。

6、信用卡中心规定的其它项目。

温馨提醒:

(1)商户类别以商户POS机设定的商户类别码为准,详情请咨询特约商户及收单机构;

(2)如因收单行或商户错误使用商户类别代码而导致影响积分累计的,恕本行信用卡中心不承担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