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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警惕以“非法集资”为背景的洗钱犯罪活动

随着我国经济高速增长,人民群众的金融投资需求不断高涨,一些不法分子通过形形色色的广告宣传,以虚拟币、股权投资、养老投资、消费返利为噱头,向公众承诺高额回报,非法吸收资金。犯罪分子聚集资金后,会迅速通过地下钱庄、网上跑分、买卖高价商品等方式将资金“洗白”,因此非法集资受害人很难追回资金,导致很多人倾家荡产、血本无归。非法集资涉及面广、参与人员多、金额巨大、涉及洗钱等其他犯罪活动,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案例

赵某出资成立了一家投资管理咨询公司,并聘请李某为公司管理人。赵某和李某同谋,以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等网络热词作为卖点,通过口口相传、参展推广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宣传投资交易平台,以高额利息为诱饵进行非法集资。

为了将非法获得的资金合法化,李某提供多张本人及其亲属的银行卡,接收赵某实际控制的多个账户转入的非法集资款。之后李某用非法获得的资金购置高档别墅、保险产品、高级汽车后,再通过转移、变卖,从而将资金“洗白”。2年内赵某和李某向近万名集资参与人非法集资超5亿元。最后赵某和李某被法院判处集资诈骗罪和洗钱罪,并判处有期徒刑2年,罚金60万人民币。

风险提示

1、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

2、出租、出借金融账户是违法行为,为防止他人借用您的名义从事洗钱等非法活动,请不要用自己的金融账户替他人转账、提现,避免成为他人金融违法活动的“替罪羊”。

3、学习投资理财知识,树立正确投资观念。当您有投资需求时,请选择安全可靠的金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