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青岛分行信用卡资产保全业务数据共享情况说明
尊敬的客户:
如您未依约还款或存在其他到期未偿还的信用卡账款(如本金、利息、违约金等),我行将可能委托第三方通过电话提醒、寄送信函、上门外访、诉讼或公安报案等方式向您本人直接催缴欠款:或与您申办信用卡时填写的联系人进行联系,获取您的有效联络信息,请其代为联系您,或向代信意愿人提供还款所需信息。我行将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并参照行业最佳实践,不断完善和提升对您个人信息的安全保障水平。我行严格遵循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规定,在将信息提供给第三方前,我行尽商业上合理的努力评估该第三方使用信息的合法性、正当性、必要性。我行与第三方签订相关法律文件并要求第三方处理您的个人信息时遵守法律法规和签署的法律文件,要求第三方对您的信息采取保护措施。受委托第三方清单如下:
机构名称 | 联系方式 | 业务领域 |
山东齐鲁(青岛)律师事务所 | 13687661211 | 资产保全服务支持 |
上海市海华永泰(青岛)律师事务所 | 18765293168 | 资产保全服务支持 |
山东诚功(城阳)律师事务所 | 18561610318 | 资产保全服务支持 |
上海大衍律师事务所 | 15000020953 | 资产保全服务支持 |
北京浩天(青岛)律师事务所 | 18106391991 | 资产保全服务支持 |
山东国人律师事务所 | 18660245610 | 资产保全服务支持 |
山东天孚律师事务所 | 17864298816 | 资产保全服务支持 |
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 | 18363999945 | 资产保全服务支持 |
山东肇鉴律师事务所 | 13210569100 | 资产保全服务支持 |
上海市广懋律师事务所 | 13601816208 | 资产保全服务支持 |
公示的机构名单如有变动,请以我行最新公告为准。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