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荐”面礼
一、活动时间
2023年10月1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以下简称“活动期间”),以客户在线申请成功提交时间为准。
二、活动对象
所有已持我行信用卡主卡且卡片正常使用的客户(以下简称“推荐人”)。
1、客户参与活动使用的推荐人手机号必须与我行系统内预留手机一致。
2、因本活动奖励刷卡金后续用于自动抵扣消费,故我行信用卡未激活或状态异常的持卡人无法参加。
*分行信用卡营销中心员工参与可计发卡业绩,本人及其转介客户均不可获赠奖励。
三、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推荐人成功推荐除本人以外的新客户(以下简称“被推荐人”)通过本活动指定地址办理信用卡,被推荐人在审核通过日起30天内(且最晚于2023年11月15日前,含当日)完成任意1笔金额≥15元取现或消费,推荐人可获得相应奖励。
成功推荐2人,得100元刷卡金;
成功推荐6人,得600元刷卡金;
成功推荐10人,得1200元刷卡金;
成功推荐15人,得2500元刷卡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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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推荐人奖励规则说明
(一)被推荐人需在活动期间通过推荐人转发的本活动指定地址办理信用卡,活动指定地址为“兴业银行信用卡”微信公众号(办卡-办卡*推荐)、“兴业生活”APP首页推荐办卡、手机银行首页推荐有礼页面或扫描上方二维码。
(二)审核通过日一般指新客户首次收到信用卡审核通过短信的当天,具体以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审核系统审核通过日为准。
(三)被推荐的新客户是指以下两类:从未持有过兴业银行信用卡主卡的客户、曾持有兴业银行信用卡但在2022年1月1日(不含当日)前全部注销的客户。被推荐的客户如为非新客户,则无法计入推荐人奖励。
(四)“荐”面礼活动期间,每位推荐人的奖励仅可获取一次且不可重复获得、以最高可获得的奖励为准。
举例:推荐人A参与本活动成功推荐15人,则该推荐人可获得的奖励为“2500元刷卡金”,不可再累计获赠推荐2/6/10人奖励,以此类推。
(五)客户同时参加“荐”面礼活动与新客户办卡满足条件赠15元刷卡金(活动规则详见兴业银行官网),两个活动奖励不可重复获得,如客户同时满足两个活动奖励条件,仅可选择其中一项活动的奖励,不可重复获取。
举例:推荐人B同时参加上述两个活动,在线办卡满足活动条件并成功推荐15人办卡,则推荐人B可获得的奖励为“2500元刷卡金”或“15元刷卡金”,如推荐人选择“2500元刷卡金”,则不再获赠新客户办卡礼“15元刷卡金”,反之亦然。
五、推荐结果查询及奖励配发
(一)推荐结果查询方式
“荐”面礼活动推荐结果查询数据非实时更新,一般将于活动开始后10个工作日左右开始更新,以实际更新时间为准;后续一般一周更新两次,可通过以下渠道自助查询:关注“兴业银行信用卡”微信公众号,点击“办卡”-“办卡*推荐” 进入本活动页面,点击“推荐结果查询”,输入推荐人手机号码进行验证,通过验证后即可显示推荐情况;或使用智能客服在“兴业银行信用卡”微信公众号直接输入“推荐结果”; 推荐查询结果仅供参考,最终是否达标及达标奖励以达标通知短信内容为准。
(二)奖励领取方式:
达标推荐人名下须持有至少一张正常使用的兴业银行信用卡并在“兴业生活”APP完成绑卡后即可进行奖励领取(推荐人手机号须与注册手机号一致);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将在活动结束并完成达标统计后发送达标短信(预计在2023年11月30日左右),达标推荐人需按照达标短信内容,在指定时间段内(预计为2023年12月20日前,具体以短信内容为准)登录“兴业生活”APP进行奖励领取。
“兴业生活”APP领奖专区仅在达标短信指定时间内针对达标客户开放,达标推荐人如未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奖励领取,视为放弃奖励,我行将不进行奖励派送,敬请留意。如对活动有异议,包括但不限于未收到奖励、活动资格等问题,可于活动结束后4个月内致电客服处理,逾期未致电提出异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活动奖励,我行不再受理。
六、刷卡金使用方式
(一) 刷卡金适用范围:网关支付、快捷支付、联机代扣代缴、中国银联渠道消费(含POS交易、银联二维码交易、银联云闪付交易、手机PAY交易等)、美国运通渠道消费。暂不包括:批量代扣缴、VISA和MC境外消费。
(二)消费使用随兴分消费备用金或者专享分期额度时不支持刷卡金抵扣。
(三)刷卡金抵扣顺序:在消费满足刷卡金抵扣规则的情况下,刷卡金抵扣以刷卡金有效期到期时间排序(先到期先抵扣),相同有效期的刷卡金以刷卡金金额大小排序(金额越大越先抵扣)。
(四)刷卡金抵扣门槛:订单支付时,消费金额必须大于刷卡金面值方可抵扣。每笔订单交易仅可使用一笔刷卡金一次性抵扣。刷卡金不可拆分抵扣。若发生部分退货,以退货后剩余刷卡金面值为准。
举例:客户A领取1张100元的刷卡金,则必须消费一笔100.01元及以上交易方可自动抵扣。
(五)刷卡金有效期: 刷卡金有效期为自领取之日起30天内(含),以实际显示为准,逾期失效且不予补发。
(六)如推荐人的信用卡账户在活动开始后至刷卡金领取期间处于失效、逾期、销户、冻结及其他非正常状态,则推荐人自动丧失获奖资格,不再另行通知。
(七)成功领取后刷卡金可在“兴业生活”APP “我的-我的活动-我的礼品”里查看。提请关注页面提示的刷卡金使用期限及交易条件,如因客户个人操作原因导致领取/使用失败则不予补发。
(八)使用刷卡金完成支付的订单,如发生全额退款,将会退还客户刷卡金,并退回该笔订单的实际支付金额。如发生部分退款,则按比例退还客户的刷卡金。退还的刷卡金按原始有效期判断是否可继续使用,仍在原始有效期内,则可继续使用;如已过期,则无法使用。
举例:比如客户B领取了100元刷卡金后发生一笔200元交易(100元刷卡金自动抵扣), 后续该笔交易发生150元退款,则按照比例退还(150元/200元*100元)=75元刷卡金。 如75元刷卡金仍在有效期内,则需再发生一笔75.01元及以上交易方可自动抵扣。
(九)本活动刷卡金具体发放形式请参见下表,不支持其它面值刷卡金或组合。
礼品 | 发放组合 |
100元刷卡金 | 100元*1张 |
600元刷卡金 | 100元*6张 |
1200元刷卡金 | 300元*3张+100元*3张 |
2500元刷卡金 | 300元*7张+100元*4张 |
(十)本活动刷卡金不提供发票,也不可兑换实物礼品、现金、转账、理财等。
七、活动条款
(一)推荐人需确保持有我行信用卡主卡且生成推荐链接时的手机号与在我行系统内预留的手机号一致,活动期间,推荐人的手机号码应与生成推荐链接时的手机号码保持一致,如推荐人以不同的手机号码推荐,视为不同推荐人,业绩按照不同推荐人手机号码分别统计。
如因手机号码不一致或未持有任何一张正常使用的我行信用卡主卡等导致刷卡金领取失败/无法使用,视为自动放弃奖励,我行不再另行通知,也不予补发。
(二)推荐人如有恶意推荐等欺诈、舞弊情况的,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取消推荐人参加推荐办卡活动及获赠奖励的权利且不再另行通知。
(三)被推荐人可参加同期网络发卡新户活动,详询兴业银行官网。
(四)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未赋予推荐人任何代发卡权利,被推荐人是否能核发兴业银行信用卡,由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审批决定,被推荐人无须向推荐人支付任何办卡费用。
(五)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未授权参加此活动的推荐人以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或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工作人员的名义进行发卡营销,此类行为一经发现,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将取消其参加本活动的资格,并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六)如参与本活动的推荐人存在以下行为,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取消该推荐人参与本活动及获得活动奖励的资格,并有权取消或收回已发放的活动奖励。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对活动中的恶意套利行为进行鉴定,并保留法律追责权利。
1、推荐人存在将推荐办卡链接投放在多级分销类平台、养卡套现类平台、中介交流平台、传销群等非正规或非法渠道的行为;
2、推荐人存在将推荐办卡链接提供办卡公司、刷单平台、传销群、POS机公司等非正规或非法人员代为办理的行为;
3、推荐人将推荐办卡链接投放在引导客户填写虚假信息的平台;
4、推荐人任何利用系统漏洞、外挂软件、插件等手段或工具套取活动奖励、损害活动规则、违背活动公平原则、违背诚信原则;
5、推荐人截留被推荐客户申请信息;
6、被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认定为存在推荐风险的客户;
7、推荐人未明确告知所办理的卡片为信用卡,或以不实信息诱导客户申请信用卡
8、 其他损害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商誉及恶意套利的行为。
(七)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保留随时变更、调整、终止本活动及变更、调整本活动条款和细则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延迟或提前终止本活动、更换同等价值礼品奖励等),前述调整将于兴业银行官网公布后生效。活动相关问题请咨询兴业银行客服热线95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