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理财

扫描关注

  • 微信 |
  •  微博 |
  •  兴业生活App

兴业银行随借金业务条款与细则

1、随借金是为兴业信用卡持卡人提供的短期现金信贷服务。持卡人可将信用卡取现额度内的资金转入本人同名账户中。在约定还款日之前,持卡人每月需偿还手续费,约定还款日当天,持卡人需一次性归还本金和剩余手续费。

2、随借金申请金额在预借现金可用额度范围内,随借金金额只能转入客户本人同名的账户。

3、随借金申请天数在1-90天范围内,随借金收取一次性手续费(标准费率为10元/笔),同时按天收取手续费(标准费率为0.05%/天,近似折算年化利率为:0.05%*365=18.25%,下同),随借金优惠费率以我行相关公告或通知为准。

4、持卡人申请随借金成功后,每个月仅需偿还截止账单日已产生的手续费。本金及剩余手续费在约定还款日一次性偿还。若持卡人在约定还款日未偿还随借金金额,则后续每天按照预借现金利息计算标准,按日收取利息。若持卡人超出约定还款日所在账单周期的最后还款日仍未还款,将承担利息、违约金等违约责任。

5、持卡人成功申请随借金后,将在额度内冻结其申请随借金的金额及应支付手续费,冻结额度会随持卡人还款而逐期减少,直至持卡人清偿所有随借金本金及手续费。

6、若持卡人信用卡存在已出账单或有未出账单欠款,则还款将优先冲还已出账单未还欠款和未出账单欠款金额。

7、若持卡人操作提前还款,需要通过网上银行或致电客服进行提取还款申请。提前还款申请成功后,日手续费计算至客户提前还款申请的当天。剩余未操作提前还款的随借金手续费仍计算至客户约定还款日当天。

8、若持卡人未按规定申请提前还款且自行在约定还款日前还款,则该款项将被视为溢款,不会提前偿还随借金本金和日手续费。

9、随借金款项不得用于投资(包括不限于:购房、股票、期货及其他股本权益性投资),仅用于消费(包括不限于:家庭耐用品消费、家用电器消费、家具装修消费、医疗消费、购车消费、婚庆消费、助学消费、旅游消费及其它个人小额耐用品消费)。持卡人必须保留现金款项的相关消费凭证,本行拥有随时调阅消费凭证的权利。若持卡人未按照约定使用现金款项或未能有效证明现金款项已用于约定用途,本行有权要求持卡人立即清偿所有欠款,同时本行将有权拒绝持卡人再次办理本业务的申请。

10、随借金交易及手续费不累计积分。

11、本业务仅限正常使用卡片、信用状况良好、卡片状态正常的主卡持卡人办理。

12、持卡人在还款期内需要注销卡片,随借金未还欠款须先予以提前清偿。

13、如本行信用卡中心在其认为合适的情况下认定持卡人的账户不再适合进行随借金业务,所有剩余未偿还的随借金债务将于发生上述事项之时视为全部到期,持卡人须立即向本行信用卡中心支付一切信用卡账户之欠款。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 信用卡因任何原因被本行信用卡中心取消、冻结、终止或不被续期(或有关通知已经发出);

(2) 持卡人未能按期缴付未付金额或信用卡账户中的其他结欠款项;

(3) 持卡人违反了兴业银行信用卡的领用合约或本条款及细则中的规定;

(4)本行信用卡中心认为可能导致持卡人无法或不履行其在此条款及细则或领用合约下的责任事件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

14、若因持卡人提供的账户信息有误或该指定账户状态不正常(包括不限于:销户、挂失或冻结等情况)导致转账失败或错误(包括不限于:无法转入持卡人提供的账户、转入他人账户等情况),本行不承担任何业务及法律上的责任,持卡人不得因此拒绝偿还随借金本金及手续费。

15、持卡人声明已详尽阅读并完全知晓和承诺遵守本条款及细则,本条款及细则为兴业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的附加条款。

16、本行信用卡中心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保留修改本条款及细则及终止本业务的权利,并通过本行信用卡中心认为合适的方式将此等修改或终止本业务事宜向持卡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