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新发信用卡积分有效期的通知
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从2010年4月1日起正式对新发信用卡的积分有效期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调整适用对象
2010年4月1日(含)起新核发的信用卡主卡。
注:
1、“核发日”是指客户收到的寄卡函上标明的“发卡日期”。
2、2010年4月1日(不含)前核发且在2010年4月1日(含)后进行的续卡、换卡的卡片,则不属于适用对象范围。
二、新发信用卡积分有效期定义
2010年4月1日(含)起,新核发信用卡的积分有效期调整为在主卡卡片有效期内有效,卡片到期客户续卡后,原卡片积分可保留到该卡片到期日后的3 个自然月,3个自然月后原卡片未使用积分将自动清零;同时,卡片到期前6个自然月内至积分清零期间不可进行卡片间的积分转移合并。到期未续卡,卡片到期后 积分自动失效;到期3个自然月后剩余积分将自动清零,且不可再恢复。信用卡账户关闭或注销后,剩余积分将被清除,且不可再恢复。
注:
1、“卡片有效期”是指客户收到的寄卡函上标明的“有效期”。
2、2010年4月1日(不含)前核发的信用卡主卡(不含兴业银行上海IPTV百视通联名信用卡、世纪金花宜品生活联名信用卡、中国低碳信用卡)的 信用卡积分在信用卡有效期内有效;卡片到期持卡人续卡后,积分自动延续;信用卡账户关闭或注销后,剩余积分将被清除,且不可再恢复。
3、兴业银行上海IPTV百视通联名信用卡、世纪金花宜品生活联名信用卡、中国低碳信用卡的积分有效期从发行之日起即已开始执行“新发信用卡积分有效期定义”。
4、2010年4月1日前办理的信用卡注销后,在2010年4月1日后重新申办的信用卡主卡积分有效期适用 “新发信用卡积分有效期定义”。
5、积分账户注销及关闭后,积分自动失效,不可进行任何积分相关业务(积分兑换、积分转移合并等)。
三、案例说明
案例一
客户A在2010年4月办理了我行VISA标准信用卡金卡,该卡片将在2015年4月30日到期,卡片到期时,累计积分余额为10万分,客户在卡片 到期前已续卡,该卡片积分可在卡片到期后3个自然月内使用。如截至卡片到期后3个自然月,该卡片积分账户仍有剩余积分,该部分积分将自动失效。
如客户名下持有两张及以上我行信用卡主卡,同时在卡片到期前6个自然月起至到期后3个自然月内,该到期卡积分均不可以转移至其他卡片积分账户。
案例二
客户B在2010年4月办理了我行银联标准信用卡金卡,该卡片将在2015年4月30日到期,卡片到期时,累计积分余额为10万分,客户在卡片到期时未续卡,该卡片积分将在2015年4月30日后自动失效。
案例三
客户C在2010年1月办理了我行Mastercard标准信用卡金卡,该卡片将在2015年1月31日到期,卡片到期时,累计积分余额为10万 分,客户到期续卡后,10万积分将继续延续至其续卡积分账户。如果客户在卡片到期时未续卡,该卡片积分将在2015年1月31日后自动失效。
若您对以上信用卡积分有效期调整有任何疑问,敬请咨询24小时客服热线95561及白金贵宾专线40088-95561衷心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行信用卡的大力支持。
具体规则详见本行信用卡网站《兴业银行信用卡积分活动细则》。
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
2010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