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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倍积分加速送(第1期)

20230831_1

一、活动时间:2023年9月1日-2023年9月30日(以下简称“活动期间”)

、活动对象:兴业银行信用卡主卡持卡客户。本活动不适用于仅持单独累计合作积分/里程的联名卡(包括但不限于厦门航空白鹭联名信用卡、东方航空联名信用卡、吉祥航空联名信用卡、南航明珠信用卡等)的持卡人。

、活动内容:活动期间,满足条件的客户在兴业银行兴业生活App生活商城支付购买任意商品可享额外赠送10倍积分,每位客户可获赠的积分上限为100,000分。

、活动细则 

1、本活动限持兴业银行信用卡主卡持卡客户参加。其中,生活商城购物需客户名下至少持有一张卡片状态正常的主卡,且不适用于仅持标准公务卡、全币种国际信用卡、VISA及万事达单币信用卡等信用卡产品的主卡持卡人,且分期购物不适用于校园卡等信用卡产品的主卡持卡人。单独累计合作积分/里程的联名卡(包括但不限于厦门航空白鹭联名信用卡、东方航空联名信用卡、吉祥航空联名信用卡、南航明珠信用卡不参与本活动。

2、每位持卡客户参与本活动累计额外获得积分上限为100,000积分。如因客户在活动期间发生账户状态异常、逾期等行为导致活动积分赠送失败的,均视客户主动放弃活动奖励

3、持卡人进行生活商城分期购物时,须确保卡片的可用额度大于订单总金额(信用卡溢缴款、临时额度不可用于生活商城分期购物使用)。

4、适用商品购买交易统计时间为202391日(含)至930日(含),交易统计日期以本行信用卡系统记录的实际交易发生时间为准。

5、同一持卡人名下多张主卡的生活商城商品订单金额分别统计,其附属卡的生活商城商品订单金额计入主卡账户,消费金额合并计算。若购买客户名下存在多张卡消费,但在活动过程中注销其中一张或多张,则注销卡不予积分赠送。

6、购买生活商城商品的客户需于20231023日(含)至119日(含)期间,至兴业生活App“我的-我的活动-活动专区-当期热门-10倍积分加速送”活动页面领取10倍奖励积分活动奖励积分计入客户在领奖页面所选择的信用卡卡片排除各类航空联名卡)持卡人须确保所选择的信用卡状态正常,卡片状态不正常或未在指定时间领取10倍奖励积分视为客户放弃奖励。

7、本活动的“10倍积分”为额外赠送,不区分原始交易是否计积分(原始交易计积分规则以本行官网公示的《兴业银行信用卡积分活动细则》为准),活动期间若存在其他积分多倍累计活动,请查看对应活动细则,无特殊说明的,默认可与本活动叠加赠送。本活动中的“10倍积分”基于客户活动期间生活商城累计消费金额计算,并以元为单位向下取整。赠送积分数=活动期间生活商城累计消费金额*赠送倍数。举例说明:活动期间客户生活商城累计消费金额为2345.95元,赠送积分倍数为10倍,则本活动额外赠送23450个积分。入账以活动积分细则为准。

8、活动的“生活商城购买任意商品的累计消费交易金额”不包含:

1)被撤销、退回或退货的交易或未入账的交易;

2)退货交易将从累计金额中扣除,由于退货有延迟性,一旦发生退货,将不可进行补刷;退货交易包括活动期间内和活动期间外发生的交易的退货交易。

3)对于客户的退货交易,兴业银行有权在活动期间或活动结束后进行扣减。

4)积分+自付金商品的被扣减积分部分。

9、持卡人在活动期间有任何虚假交易、违法交易、不正常交易等情况,或者其信用卡账户状态不良或不正常的,兴业银行有权取消其参加本活动的资格。

10、兴业银行不是商品的生产商或供应商,商品的任何质量问题、售后服务均由各供应商负责(详见商品详情页)。如出现供应商的商品质量问题,兴业银行将协助持卡人与商品供应商进行交涉。

11、兴业银行有权在中国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修改本活动条款及细则(包括但不限于延迟或提前终止本活动、更换同等价值商品等),并于兴业银行兴业生活App渠道公告后生效,敬请持卡人留意。

12、如持卡人对活动内容有异议,可通过拨打兴业银行客服热线95561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