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积分【新户专享】(第2期)
一、活动时间:
(一)消费统计时间: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入账时间)
(二)消费券包兑换时间:达标后T+3日(含)至2024年5月31日
二、活动对象:
历史从未持有兴业银行信用卡主卡,并于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办理且核发兴业银行信用卡主卡的客户,自激活日后T+3日(含)可以参与该活动。【不适用于仅持单独累计合作积分/里程的联名卡客户参与:包括但不限于厦门航空白鹭联名信用卡、东方航空联名信用卡、吉祥航空联名信用卡、南航明珠信用卡;不适用于仅持外币单标卡的客户参与:包括但不限于全币种国际信用卡(MasterCard单品牌)、全币种国际信用卡(VISA单品牌)】
三、活动内容:
每自然月内,客户兴业银行信用卡指定线上消费任意6天(非重复),且每天至少有1笔消费满6.6元,达标后T+3日(含)即可至“兴业生活App”指定活动页面以6个信用卡积分兑换总价值30元(5元*6张)的消费券包。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新户专享活动仅可获赠1份消费券包,不可重复参与该活动。客户使用已领取到本活动消费券的兴业银行信用卡交易时,可使用本次活动兑换的消费券,每笔交易仅可使用1张,实际支付金额大于等于18元时可抵扣,消费券自兑换之日起15天内有效。
注1:指定线上消费包含支付宝、微信、京东、苏宁、美团、抖音、拼多多、云闪付App主被扫、兴业生活App支付渠道消费,消费金额以客户最终实际支付金额为准。
注2:统计消费不包含:被撤销、退回或退货的消费或未入账(包括预授权交易)的消费;持卡人使用兴业银行IC信用卡通过电子现金账户进行的脱机消费;各类透支转账、溢缴款转账、分期、取现、随借金、预借现金等交易及费息交易。
四、消费统计周期及兑换有效期:
1.消费统计周期:自然月
2.兑换有效期自达标后T+3日(含)起至达标后次月月底。(具体以系统时间为准)
注:消费统计时间以银行最终入账时间为准,入账时间查询路径:下载“兴业生活App”-首页-查账还款-本期已出账单/未出账单-查详情-账单明细-交易明细-消费详情中的记账时间。如遇系统故障,可能存在延迟1-5个工作日入账情况,以实际入账为准,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不做另行通知。
五、参与方式:
(一)达标进度查询与消费券包兑换
客户可通过“兴业生活App-热门活动/我的活动-6积分活动页面”查询达标进度,已达标客户可点击“点击领奖”查询可兑换的消费券包金额、消费券数量,并进行消费券包兑换(建议客户参与活动前,授权允许手机接收App消息推送)。消费券包数量每月限7000份,先到先得。
(二)已兑换消费券包查询
客户完成消费券包兑换后,可通过“兴业生活App-我的-我的活动-我的奖品-活动奖品”或“兴业生活App-我的-我的刷卡金”查询消费券及其有效期,消费券过期作废,不可延期,不可补发。
六、活动细则:
(一)符合门槛统计要求的单笔消费可同时计入各达标门槛的统计。消费按客户级统计,附属卡不可单独参加,附属卡消费合并归入主卡计算。
(二)消费券兑换规则:
1.消费券包兑换:消费券包兑换有效期自达标后T+3日(含)起至达标后次月月底。如在兑换页面兑换失败,可在积分支付成功后3天内进入“我的奖品-活动奖品”页面进行补兑,超期未兑换视为客户自动放弃此份消费券包。消费券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让他人。消费券包兑换均需持本人信用卡兑换,不能借由他人兑换,且需在“兴业生活App”开通快捷支付,用于支付消费券包兑换所需积分。若有任何个人或商户买卖、有偿转赠、套取消费券等异常行为,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将取消其活动资格。
2.消费券使用:客户使用已领取到本活动消费券的兴业银行信用卡交易时,可使用本次活动兑换的消费券,每笔交易仅可使用1张。消费券自兑换之日起15天内有效,无法补发。
3.消费券抵扣规则:批量代扣缴、VISA和万事达境外消费以及消费使用随兴分消费备用金或者专享分期额度时不支持消费券抵扣。实际支付金额大于等于18元时可抵扣,以消费券有效期到期时间先后排序,先到期先抵扣,相同有效期的消费券以消费券金额大小排序,金额越大越先抵扣。
4.消费券退回:消费券抵扣的订单如发生退货,抵扣的消费券将按照退货金额占原始交易金额的比例等比例退回。退回后的消费券如在使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实际支付金额大于等于18元时可抵扣,如退回时间超出使用有效期将即时失效。
5.客户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则视为自动放弃消费券:超过消费券兑换时间未兑换;超过消费券使用有效期未使用。
6.消费券兑换情况和使用期限查看路径:“登录兴业生活App-我的-我的活动-我的奖品-活动奖品”或“登录兴业生活App-我的-我的刷卡金”。
7.消费券抵扣记录查询路径:“兴业生活App-查账还款-查详情”或“兴业银行信用卡官方微信公众号”。
(三)该活动不适用于仅持累计合作积分/里程的联名卡客户参与:包括但不限于厦门航空白鹭联名信用卡、东方航空联名信用卡、吉祥航空联名信用卡、南航明珠信用卡及前述所有卡种的附属卡(如有)。
(四)达标条件中的“指定线上消费”包含支付宝、微信、京东、苏宁、美团、抖音、拼多多、云闪付App主被扫、兴业生活APP交易渠道消费。云闪付App主被扫交易渠道消费:主扫交易渠道消费指客户在消费结账时通过云闪付App——扫一扫,扫码完成支付;被扫交易渠道消费指客户在消费结账时出示云闪付App生成的“付款码”,收银员扫码完成支付。
以下统计消费不包含:
1.被撤销、退回或退货的消费或未入账(包括预授权交易)的消费;
2.持卡人使用兴业银行IC信用卡通过电子现金账户进行的脱机消费;
3.各类透支转账、溢缴款转账、分期、取现、随借金、预借现金等交易及费息交易。
(五)在统计达标消费金额、笔数时,若存在退款、退货、撤销等情况将影响到达标进度。
1.统计累计消费金额、笔数时,按照入账时间,扣除退款金额、笔数,无论该笔退款的原始消费是否在当前消费统计周期内。
2.若存在1笔消费分多笔退款的情况,则退款笔数按照实际操作退款次数为准。
3.若正常消费达标且兑换使用的当月,发生退款、退货、撤销、冲正等导致消费不符合达标条件的,次月前需补足符合条件的消费,否则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将取消其当期参与本活动的资格。对于恶意套取消费券的客户,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不另行通知而从客户信用卡账户直接扣除恶意套取的消费券或对应人民币金额。
(六)卡内积分及余额不足不予兑换。兑换成功后不可撤销。
(七)美元入账消费按照1:6.5的比例进行折算。
(八)活动期间,如持卡人发生任何违法交易、欺诈或不正常交易、最后被取消/退回/未入账交易,或者持卡人账户发生拖欠或呈现不正常状态,或者持卡人在活动期间申请销卡,兴业银行保留拒绝该持卡人参加本活动并取消其获得优惠的权利。
(九)兴业银行仅提供支付服务,对本活动所涉及商品及相关服务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在中国法律许可范围内,兴业银行有权修订本活动条款及细则(包括但不限于参与活动客户资格、活动时间、优惠方式、暂停或取消活动等),并于兴业银行信用卡网站、兴业生活APP等渠道公告后生效,敬请持卡人留意。